2012年8月21日晚,在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调研组赴内蒙古《防震减灾法》执法调研期间,中国地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阴朝民利用休息时间,专程前往包头市地震局,调研基层部门加强震情跟踪、推进依法行政、贯彻落实防震减灾重大部署的情况。政策法规司司长方韶东参加了调研。
阴朝民副局长听取了包头市地震局的工作汇报,与各科室负责人进行了座谈,详细了解了包头市防震减灾工作机构建设和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并看望了坚守在震情值班岗位的工作人员。
在听取汇报后,阴朝民副局长对包头市地震局推进防震减灾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在党委、人大和政府的领导下,在包头市地震局等政府有关部门的积极协同下,认真贯彻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包头市的防震减灾工作基础扎实、成效显著,取得了突出的成绩,走在了全区乃至全国市县地震部门的前列。阴朝民副局长强调,市县工作是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地震局将继续加大对市县地震部门的支持力度,希望包头市地震局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市县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意见》,认真总结经验,继续完善工作思路,加大创新力度,不断夯实防震减灾工作基础。进一步强化震情第一的意识,加强地震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区域联防协作,提升地震监测能力,深化震情跟踪工作。进一步提升防震减灾工作基础能力,结合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的“十二五”规划,以省部合作为契机,争取本地区重点项目的支持,加快事业发展步伐。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拓展公共服务,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创新工作举措,提升管理能力,提高服务水平,积极推动社会综合防灾减灾能力的提升。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法制和科普宣传,充分发挥地震部门的资源优势,创新宣传方式、手段和内容,弘扬防震减灾文化,提升防震减灾软实力。
阴朝民副局长勉励大家,“十二五”期间是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要紧密围绕国家防震减灾目标和各项任务,认真落实中国地震局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包头市防震减灾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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