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科室:
为保证2017年全市防震减灾目标责任各项任务圆满完成,根据省防震减灾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7年度市州防震减灾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青震考领[2017]1号)要求,现将2017年全市防震减灾目标责任科室考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依据省防震减灾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制定的《2017年度市州防震减灾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对2017年全市防震减灾目标责任逐一分解到各相关科室(见附表),各科室按《2017年度各科室防震减灾目标责任分解表》主要任务安排工作。防震减灾目标责任考核指标总分100分,按照各项目标任务进行计分,局办公室每季度对各科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并依照各项目标任务完成进度计算出完成比例。年底由局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每季度各科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所得分值,按相应比例计入考核总分。
2017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