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国土资源局:
为了加强地震监测设施及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工作,提高地震监测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地震监测条例》有关规定,请大通县国土资源局开展辖区内的地震监测设施及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备案工作。在备案工作中如遇到疑难问题可与市地震局监测技术科联系解决。
(联系电话: 0971-6118312)
附:大通县地震监测设施分布表